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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屍煙彈改列二級毒品刑責

喪屍菸彈二級毒品刑責

俗稱喪屍毒的依托咪酯,近年被不法分子製成電子煙油,以電子煙方式施用,如今流竄全台成「新毒害」。

隨著其濫用情形日益嚴重,法務部最終決定將其從三級毒品改列為二級毒品。

這一決策的背後,除了反映出毒品氾濫所帶來的威脅外,也揭示了政府在應對新興毒品挑戰時的法律及社會責任。

喪屍煙彈的危害與泛濫現象

「喪屍煙彈」,正式名稱為依託咪酯(Etomidate),是一種原本用於醫療麻醉的藥物,然而其被非法濫用後,卻成為了毒品市場上的一股不良勢力。

根據報導,喪屍煙彈的濫用現象已經從校園蔓延到社會的各個角落,特別是在年輕人當中更是普遍。

這種藥物被摻入香煙或電子煙中,吸食後會導致使用者出現意識混亂、昏迷等症狀,甚至出現類似「殭屍」的狀態。

這樣的現象不僅危害了個人的健康,也對社會安全造成了威脅,比如多起因吸食喪屍煙彈而引發的交通意外,造成無辜生命的喪失。

 

依託咪酯改列二級毒品的背景

在過去,依託咪酯僅被列為三級毒品,但隨著濫用問題的暴露與擴大,法務部於2023年6月召開毒品審議會議,認定其急需列管。

法務部次長黃世傑在會後的記者會中表示,依託咪酯類毒品的改列是基於其對社會安全的威脅,以及大量的吸食案例。

此舉的目的在於提升法律威懾力,對抗這一新興毒品的泛濫。

隨後,法務部在不斷收集數據和證據的基礎上,決定將依託咪酯升級為二級毒品。

此改列將包括對製造、販賣、運輸等行為的刑罰提升,並強化對持有及施用行為的法律約束,這一系列措施旨在從根源上壓制毒品的流通與濫用,同時也警示潛在的使用者,讓他們意識到法律的嚴厲性。

改列二級毒品後的法律影響

隨著依託咪酯被改列為二級毒品,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,相關的法律責任將大幅提升。

製造、販賣及運輸依託咪酯的行為,將面臨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,並可能處以高達1500萬元的罰金。

而持有或施用此類毒品的行為,亦將受到刑事起訴,最高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7大罪

1.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2.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3.以強暴、脅迫、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4.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5.轉讓第二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6.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7.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喪屍煙彈對社會及個人的影響

喪屍煙彈的泛濫對於社會的影響是深遠的,不僅影響了公共安全,也對個人健康產生了巨大威脅。

長期吸食依託咪酯可能導致腎上腺功能不全、神經系統損害,甚至有生命危險。

許多使用者在吸食後會出現意識混亂、肌肉痙攣等症狀,這些不僅影響了他們的日常生活,還可能影響到家庭、社會的穩定。

此外,喪屍煙彈的流行也對青少年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影響。許多青少年因為受到不良資訊的影響,誤以為這種毒品是「合法替代大麻」,從而輕易嘗試,最終陷入毒品的泥潭。

正因如此,社會各界都應加強對毒品危害的宣導,提高年輕人的識毒能力,以抵抗毒品的侵蝕。

一旦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法,務必儘快尋求謙聖毒品律師的協助,即使案件已被起訴,我們都會盡全力解決您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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