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桃園的吸食毒品案件。
警方在偵查桃園某藥頭的販賣毒品案件時,意外發現當事人有與藥頭通聯的紀錄,而傳喚當事人以證人身分製作筆錄。
在製作筆錄時坦承不諱的當事人,承認有向藥頭購買一級毒品海洛因,沒想到自己就這樣從證人轉為被告,卡到了一件施用一級毒品案。
因為當事人本身有毒品相關前科,擔心這次會被檢察官直接下勒戒裁定,於是在事發後急忙的找上了謙聖。
身為專打毒品案件的事務所,我們擁有眾多成功聲請戒癮治療的經驗,這次當然也沒有讓當事人失望!
最終謙聖成功拿下,施用一級毒品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吸食一二級毒品被抓別害怕,找到聲請戒癮治療經驗最豐富的謙聖,讓你安全避免觀察勒戒也不必擔憂強制戒治!
🔰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?
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: 1、觀察勒戒(與世隔離約一個月) 2、戒癮治療(定期到醫院回診)
🔰謙聖小提醒 ❗❗
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案件被驗尿後,警方會先請你先回去等通知。
但大部分的情況是等到了觀察勒戒通知單。
也因此如果不想要進去勒戒所,建議像本案當事人一樣馬上尋求法律救援,穩穩的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一旦身陷毒品案請謹慎處理,建議尋找專辦毒品的律師陪同偵訊、開庭。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毒品案件唯一指名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
「有事找謙聖,找謙聖沒事」
※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,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。
利用清晰的邏輯,準確分析每個案情內容,並寫下最合宜的策略。即使案件再困難,謙聖都會盡全力替您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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