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高雄」的施用毒品案件。
當事人在汽車旅館吸食甲基安非他命時,被拿著拘票的警方直接拘提帶回,並在警局採集當事人的尿液送檢,檢驗結果確實也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。
本案當事人有數條案件皆已委任謙聖,因此在這次出事時,就立刻聯繫了我們。
表示自己不想要去勒戒所觀察勒戒,希望謙聖能夠協助爭取戒癮治療。
要知道,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案件,待檢察官收到檢驗機關的驗尿報告後,基本上都會直接下觀察勒戒裁定。
所以若想要穩穩拿到緩起訴戒癮治療,建議委任專打毒品案件的律師協助!
謙聖聲請戒癮治療的經驗豐富,擅長針對當事人的自身條件、背景,去撰寫一份能夠說服檢察官的聲請狀。
不論是「二緩、三緩、四緩」都有成功案例。
當然這次也不負當事人期望,成功爭取到了「施用二級毒品」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🔰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?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: 1、觀察勒戒(與世隔離約一個月) 2、戒癮治療(定期到醫院回診)
因此若施用一、二級毒品被逮捕,與其等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來焦急,不如一開始就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,直接協助您爭取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 ️
毒品官司找專打毒品案件的律師最放心
「有事找謙聖,找謙聖沒事」
※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,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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