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在「嘉義」發生的毒品案件。
當事人在交友軟體GRINDR上遇到陌生網友邀請一起去汽車旅館嗨,於是當事人就開開心心帶上另一半前往赴約。
結果沒想到,連房間都還沒進入就在旅館的停車場被警方攔下盤查。
雖然當事人身上沒帶任何違法物品,但是同行的另一半被搜出一包安非他命,於是兩人就這樣被帶回警局驗尿…
沒錯!又是件警方釣魚偵查案件!
當事人在去年已經完成過戒癮治療,時隔一年又驗尿驗到二級毒品陽性反應,非常害怕這次會被直接被送進勒戒所。
所以在事後立刻聯繫專打毒品案件的謙聖,希望讓專業的毒品律師協助度過難關。
既然當事人決定相信謙聖的辦案能力,那我們當然不會辜負當事人!
最終恭喜當事人,成功再次獲得施用二級毒品「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」。
謙聖辦事、讓你沒事
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?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是台灣針對毒品初犯(或距離上次被抓三年以上者)採取「先治療,後處罰」的態度。因此法律提供了兩種方式: 1、觀察勒戒(與世隔離約一個月) 2、戒癮治療(定期到醫院回診)
🔰謙聖小提醒 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案件被驗尿後,檢察官需要等收到尿液檢驗報告,並且等地檢署將案件分案後才能向法院聲請你的勒戒裁定!
送出戒癮治療聲請狀的時間點也很重要,不是隨便瞎送!非常考驗律師辦案的經驗!
也因此在被警察逮補獲釋(釋回)之後,如果不想要進去觀察勒戒,建議可以像本案當事人一樣,馬上尋求謙聖的法律救援,穩穩的拿下緩起訴-戒癮治療!
謙聖處理過的數十件吸食毒品案件,都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緩起訴戒癮治療,讓當事人不必在勒戒所內失去自由 !
謙聖處理刑事案件績效豐富,為當事人量身打造的訴訟方針,往往直入紅心獲判最佳勝果!
毒品案件請找專辦毒品案的律師
謙聖專打毒品案件,有著眾多成功的勝訴經驗。
永遠將當事人的利益擺在第一順位。
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※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,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。
利用清晰的邏輯,準確分析每個案情內容,並寫下最合宜的策略。即使案件再困難,謙聖都會盡全力替您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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