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台中」的毒品案件
當事人特地北上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,希望能讓最了解毒品案件的謙聖,幫忙度過此次難關。
※依毒品犯罪行為的不同,刑責有輕重之分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>意圖販賣而持有>轉讓>持有>施用
事發經過:
員警實施網路巡邏時,發現當事人在網路上有購買"種植大麻相關器具"的紀錄,因而帶隊衝進當事人的住處,查獲數十株的大麻植栽。
謙聖在承接本案後,首先先是檢閱法律規定,種植大麻在我國是五年以上的犯罪。
但是!若要這條罪成立有個要件,那就是必須要有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,如果不具備這個意圖,那就不會成立種植大麻罪!
因此謙聖這次擬定出的訴訟計畫,就是針對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 做強攻。
謙聖提出了數點說服檢察官,包括: 1、現場並沒有任何烘乾的設備 2、現場並未查獲當事人有蒐集大麻的花、葉或莖 3、當事人驗尿報告呈現陰性反應
綜合上述觀點加上本所律師的專業答辯,成功幫當事人打掉種植大麻罪,最後只論以持有大麻種子罪,從最少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搖身變成可易科罰金的案件。
所以,遇到毒品案件不要怕
謙聖精通各類毒品案件,若遇到麻煩時,別慌張!
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※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,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。
利用清晰的邏輯,準確分析每個案情內容,並寫下最合宜的策略。即使案件再困難,謙聖都會盡全力替您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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