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桃園的案件。
當事人因他案被羈押期間,員警約談當事人,逼迫認供有販賣毒品之情事。
如不從,則威脅要建議檢察官將當事人羈押更長時間,甚至找出多位證人指認當事人販毒!
使當事人心生畏懼 ,選擇認供自己所未為之犯行。
最後經過謙聖律師全力救援,於偵查中指出諸多不合理之部分。
並且一一比對證人之說辭,確有無法兜攏之處。
最後,說服了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成功救援當事人,還給無辜之當事人清白。
如果卡到毒品案請謹慎處理,建議尋找專辦毒品案的律師陪同偵訊、開庭。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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