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與另幾人分工合作販賣大麻種子,透過在通訊軟體Telegram的群組中,張貼出疑似販售大麻的訊息來尋找買家,而後引起員警注意、啟動釣魚偵查。
在警方搜到裝有大麻種子的包裹後,循線找到了寄出包裹的當事人,此被警方以販賣大麻種子移送法辦。
前科累累的當事人面對這次案件,早就已經沒有可以爭取緩刑的空間,所以害怕自己會因此要入獄服刑,只能求助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。
謙聖首先了解完整的事發經過後,針對有疑慮的部分與當事人做詳細討論,只對於「事證明確」的部分做承認,其餘證據不足的部分則是一律否認到底!
在謙聖的專業處理下,在偵查階段中直接幫當事人爭取到「販賣大麻種子變成運輸大麻種子」,並聲請到得以易科罰金的簡易判決,讓無法緩刑的當事人終於放下內心的重擔。
大麻種子相關罪刑的法定刑度為何?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 【持有大麻種子】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1萬元以下罰金。 【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】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【意圖供栽種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】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。
所以,遇到毒品案件不要怕
謙聖專打毒品案件,有著無數成功的勝訴經驗。
永遠將當事人的利益擺在第一順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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